包拯生于宋真宗咸平二年(999年),于宋仁宗天圣五年(1027年)考中进士,被授任为大理评事,出任建昌县(今江西永修)知县。因父母年迈,包拯请求在合肥附近就职,遂改授和州(今安徽和县)监税,父母又不想让他离开,包拯就辞去官职,回家赡养父母。几年之后,他的父母相继去世,包拯在双亲的墓旁筑起草庐,直到守丧期满,还是徘徊犹豫、不忍离去,同乡父老多次前来劝慰勉励。直到景佑四年(1037年)包拯才赴京听选,获授天长(今属安徽)知县。
庆历元年(1041年),包拯调任端州(今广东肇庆)知府。端州出产砚台,此前的知府趁着进贡大都敛取是贡数几十倍的砚台,来赠送给当朝权贵。包拯命令制造的砚台仅仅满足贡数,他在任满一年没拿一方砚台回家。庆历三年(1043年),入京任殿中丞。后经御史中丞王拱辰举荐,于十一月被任命为监察御史里行,改任监察御史。包拯又曾经建议说:"国家每年向契丹交纳财物(岁币),不是抵御戎人的计策,应该操练军队、挑选将领,致力于充实边境守备。"又请求重视门下封还驳正的制度,以及废黜贪官污吏不得做官,选择郡守县宰,推行考核试用补任恩荫子弟的方法。当时各道转运加按察使,他们上奏弹劾官吏大多指摘细小过失,注重苛刻严察相互标榜,官吏自觉不安,包拯因此请求免去按察使。庆历五年(1045年)八月,包拯担任契丹正旦使,出使辽朝,完成了使命。回朝后,包拯根据自己在辽朝的观察,上疏建议朝廷挑选"素习边事"的将领守边,并重视代州(今山西忻州代县)的将领选择,以应对边境突发的情况。此后历任三司户部判官,于庆历六年(1046年)六月左右出京任京东路(治今河南商丘)转运使。
城市铜雕作为城市文化和精神的一种体现方式,也已经为越来越多的世人所接受。一件优秀的城市铜雕作品可以成为一座城市甚至是一个时代文化的标志。城市铜雕制作最能体现公共艺术特点的造型艺术之一,已经被越来越多的艺术家塑造于城市空间中。它既可以美化环境和丰富人的精神生活,又能够对大众进行美的熏陶,这种熏陶犹如春雨般“润物细无声”。可以说城市铜雕不仅是城市空间品质的象征,而且是城市景观的画龙点睛之笔,也是城市居民生活互动的纽带。它和建筑艺术一样,在体现一座城市的文化精神内涵的同时还能够起到塑造城市形象,提升城市公共空间品质的作用。作为铜雕艺术中一个独特的分支,由于其含有“城市”这一元素,使之便成为城市的一个部分,除了具有一般铜雕的特征外,还具有表现为文化与空间的特征、功能与形式的特征。随着经济的发展,城市的发展,人们已经越来越重视城市公共空间环境带给人类精神上的享受。